
1月28日,區環保部門組織執法人員,對東城街丸榮食品廠存在非法排污進行環保執法,對丸榮食品廠處以3萬元罰款,并責令該廠立即停止環境違法行為及停產整頓的行政處罰。這是自新環保法2015年1月1日實施以來,區環保部門查處的首家非法排污企業。
據區環保局工作人員介紹,清遠市清城區丸榮食品廠于2008年建廠運營,先后通過了清遠市環保局的環評審批及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,并取得了清遠市環保局核發的《廣東省污染物排放許可證》?! ?/span>
去年,當地群眾多次投訴該廠生產廢水未經有效處理直接排放,區環保局組織東城環監辦也多次作了實地調查。并對該廠存在廢水未經有效處理直接排放的違法行,在2014年5月26日、11月17日以書面形式上報市環境保護局,請求其依法立案、處理。
2014年12月31日群眾再次反映該廠排污問題,區環保局于2015年1月4日配合市環境保護局對該廠再次進行檢查,現場查實該廠仍然存在生產廢水未經有效處理直接排放的情況。對此,區環保局于1月8日對該廠進行了立案調查,并于1月16日對該廠下達了行政處罰告知書,擬對該廠處以3萬元罰款,責令該廠立即停止環境違法行為及停產整頓的行政處罰,并告知其擁有提出申辯的權利。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》的規定,該廠在7個工作日內未向區環保局提出行政處罰聽證的申請。對此,區環保局于1月28日對其下達處以3萬元罰款,并責令該廠立即停止環境違法行為及停產整頓的決定,并要求該廠在廢水處理設施未經環保部門驗收合格,不得擅自進行生產。
注:區環保局執法人員通過此次執法再次告知廣大企業主,保護環境,人人有責。對違法企業的非法排污情況,絕不手軟,發現一宗,查處一宗。